11月23日,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情况通报:
经核实,方某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21级本科生,于2021-2022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被认定为资助对象,2022-2023学年因经济困难有所缓解未申请资助对象资格,资助的认定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今年以来,该生有多次出行各地的情况,其中旅游3次。经学院研究,认为该生存在办法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目前,学生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学院深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进一步做好受助对象经济状况的动态了解,完善意见建议的响应和反馈机制,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监制: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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