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财富
2024-12-16 15:19
黑龙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2月19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一)电子邮件发送至hljswzl@vip.163.com。(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XX中心015XXXXX)。电子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三)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放弃面试资格(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XX中心015XXXXX)。电子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的同时,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发送至hljswzl@vip.163.com进行预审,附件需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回避信息采集表(内容样式见附件4),不存在回避情形的考生也需填写并手写签名。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12月27日9:00至17:0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31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烟厂站1号口出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请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路6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同江路站下车)。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围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一)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二)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三)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网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联系方式:0451-53611289(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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