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检查 把稳存储安全关
“要常态化组织人员清理。”连日来,泸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储存仓库开展集中检查。
叙永县山平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位于正东镇的一座小山上,仓库围墙外树木丰茂,仓库后院一侧植被密集,每到冬季落叶飘落,形成大量可燃物。
“要常态化组织人员清理。”执法人员告诫企业负责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一旦有零星火点引发可燃物,就可能导致仓库发生爆炸,必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后,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库房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产品安全储存、流向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入库房,检查人员就发现,一个烟花爆竹包装箱倒置码放。
“这箱子上有禁止倒置标识,你们堆放的时候就不怕吗?”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组织员工整改。
经过进一步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古蔺县泰安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库房也不同程度存在产品包装箱倒置码放的问题。
“这不是一个偶然问题。”执法人员随后要求全市其他各批发企业负责人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从货物下车、收件、验收等方面加强制度落实。
突击暗查 盯紧销售第一线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近日,市县镇执法人员对各零售店开展分层抽查和全覆盖检查。
在古蔺县彰德街道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近百平方米的店面里,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有的堆积在地面,有的存放在开放式的货架上。
“爆竹货架必须确保封闭,入柜销售,必须马上整改。”检查人员对零售店负责人说。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各门店经营户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售卖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及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经检查,发现部分经营门店存在消防器械放置位置不合规定、存储仓库杂物较多等情况,均已现场要求及时整改。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会不会使用灭火器?”在叙永县叙永镇某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人员随机抽问经营人员。
“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零售点附近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周边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志。”
每到一处零售点,检查人员都会抽问店里员工安全经营应知应会知识。大部分员工能说上主要部分,一时间不能回答上来的,检查人员都会向经营人员开展安全科普教育。
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近日,接群众举报,江阳区通滩镇、蓝田街道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该区公安部门和应急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居民集中住宅区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1162箱。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烟花爆竹进行暂扣处理,对涉嫌违法经营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24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舒某某、韩某某在未取得相关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分别从宜宾、自贡等地大量购买烟花爆竹,通过普通货车运输至本人住所存放,并通过线上引流线下售卖的方式进行非法销售。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泸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张昊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均可能构成犯罪。
“因为脱离了监管,部分商家还售卖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产品。”泸州市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科长蒋开勇介绍,这些产品虽然价格便宜,但来路不明,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非法运输、储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为把好烟花爆竹安全入口关,泸州市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和各县镇村建立多层级协调联动的“打非治违”机制,2024年10月以来,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6件,共查获涉案烟花爆竹3350余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
编辑:海 韵
编审:何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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