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高速隧道内停车不可取#高速交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文摘   2025-01-16 19:12   新疆  

2025年1月15日1时41分,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民警在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停靠在西山隧道内,未开启危险警示灯,车辆后方也未摆放三角警示标志,民警迅速做好防护后上前查看,在得知驾驶员叶某为非紧急情况停车后,民警将其带离隧道,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

经询问,驾驶员叶某称,自己在隧道内行驶时,突然被墙壁上的一块广告牌吸引,决定停车拍照,记下广告牌下方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业务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该驾驶员做出相应处罚。




十二师公安局交警支队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提醒:出行前规划好路线,开车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错过出口请继续行驶至下一个出口,切勿在高速倒车、违法停车、掉头、逆行。



编辑:蒋   坤

责编:戴志鹏

审核:张宏军





十二师交警
欢迎关注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交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