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海宁这些司机开车不系安全带!

政务   2025-01-03 17:14   浙江  

安全带=“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系

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海宁交警对近期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01


车牌号码:浙FU536*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违法地点:水月亭路赵家漾路口



02


车牌号码:皖JG251*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0日

违法地点:525国道K71+50m路段

03


车牌号码:浙F81V5*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2日

违法地点:水月亭路赵家漾路口


04


车牌号码:浙F3VP7*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1日

违法地点:联合路管泾港路口


05


车牌号码:浙F2DZ6*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违法地点:水月亭路赵家漾路口


06


车牌号码:浙F85QN*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8日

违法地点:嘉绍连接线K4+450m路段


07


车牌号码:浙F301F*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9日

违法地点:水月亭路赵家漾路口


08


车牌号码:浙F523R*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9日

违法地点:农丰路钱江路口


09


车牌号码:浙FV5N6*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违法地点:桐九公路K11+700m路段


10


车牌号码:浙F33WZ*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违法地点:海州路文苑路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遵守法规 平安出行


编   作:海宁交警新媒体团队

责   编:沈晓静        审   核:周亚峰

关注海宁交警
获取更多资讯


最多跑一次

跑出公安服务“嘉”速度!

海宁交警
海宁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