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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涡阳法院审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工头刘某方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诚信经营、尊重劳动者权益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用人单位和个人用工者应当认识到,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是用工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任何试图逃避支付工资的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理规划资金,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出现工资拖欠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说,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涡阳县融媒体中心
法律顾问:胡进举 王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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