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方式一:网站年报(电脑端)
方式二:微信年报(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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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择“自助服务”。
(一)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年报注意事项
1、6月30日之前,发现其年报内容不准确的,可再次进入该年度企业年报填报页面,点击右上角“修改年度报告”,对年报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更正前后的信息内容、更正时间同时公示。经营主体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报送、补报及信用修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如有疑问,可到营业执照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连云城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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