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中燃)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客户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打造行业一流服务品牌,呼和浩特中燃现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招募燃气社会监督员。具体事项如下:
01
招募内容
社会监督员是指经呼和浩特中燃正式聘任,持《燃气社会监督员聘书》,在呼和浩特中燃提供的各种服务范围内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人员。
02
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正义感;
2.遵纪守法,原则性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较强的责任感;
3.公道正派,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4.燃气协会、媒体记者、法律工作者、消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共事业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03
监督员权利
1.优先获得呼和浩特中燃各类安全产品及服务的试用权及各类安全培训、宣传的参与权;
2.享有参与呼和浩特中燃相关员工活动的权利;
3.享有参与评比年度优秀监督员的权利;
4.享有通过自身体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呼和浩特中燃服务进行线下营业场所监督和线上舆情进行监督、评价、建议的权利;
5.享有征求和收集客户对公司各业务条口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享有向燃气用户宣传燃气行业政策法规、安全用气知识的权利;
7.享有对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安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纠正的权利;
04
聘任期限
报名人员经评选通过后,发放《燃气社会监督员聘书》,任职最长期限为三年,到期自动解除,在任职期间可根据双方意愿及良好沟通随时终止。
05
激励机制
呼和浩特中燃将根据日常社会监督员工作台账等汇总资料进行年度汇总,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会监督员评选优秀社会监督员,并给予精神和物质激励。
1.结合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将给予社会监督员一定的岗位补贴;
2.获得年度优秀社会监督员的可予以专项奖励;
3.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和影响处理重大及外部舆情事项等的,可给予专项奖励;
4.在聘期内多次向呼和浩特中燃提出改善服务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经采纳实施的,可给予专项奖励;
5.凡提供反映燃气安全管理及服务质量问题的图片、视频、录音或文档材料,经查属实,可给予相关奖励。
06
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发送至邮箱75434901@qq.com,初审通过后将电话联系您进行面试。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7日
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