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招聘3人,11月30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1-24 11:3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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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与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模式,目前已形成学历教育、工会干部培训、产业工人培训三大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天河、黄埔、清远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99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995亩,坐落于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清远)。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600余人,聘有百名劳模兼职德育导师、百名能工巧匠产业导师。
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9个专业群,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形成了以信息工程、文化旅游和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线,九大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用劳模精神感召人、用劳动精神培养人、用工匠精神铸造人”的特色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以新质生产力引导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奋力打造工会创办职业教育的标杆和典范,努力成为新时代职教改革与发展的践行者,力争建成“湾区前列、国内知名、工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对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3名专任教师,均为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124”,即可获得下载附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务必如实注明是否与本校教职工存在亲属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旁系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若存在此类关系,应详细填写相关人员的姓名、所在部门及具体职位信息。此信息仅用于招聘流程的合规性审查与内部管理,我们将严格保密并确保其不会对招聘的公平公正产生任何不当影响。未按要求注明者,一经发现,可能导致报名资格被取消或招聘结果无效等后果。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教职工,非事业编,按校编管理,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五险一金”的同时,购买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应聘人员被学校招录后,需签订任务书。具体工作岗位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调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资格技能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佐证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hrscsz@163.com。证书证明材料合并存为一个PDF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如:应聘XX岗位+姓名+证明材料.pdf)。
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即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教学试讲、业务技能测试问答方式。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75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实施,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考生需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结果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聘用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监督。
2.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7198563,咨询部门: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198566,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来源: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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