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大兴机场海关此前查获的一名入境旅客违规携带的疑似羚羊角及其制品为高鼻羚羊角和高鼻羚羊角丝,高鼻羚羊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物种。
此前,大兴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在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在其行李物品中发现4根疑似羚羊角和使用胶带包裹的大量疑似羚羊角刨丝及粉末,共净重1.58千克。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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