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诏编赋役黄册,遂昌县被划分为4乡24都。云峰街道被划为资忠乡的四都、五都、六都、七都。
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遂昌县设5乡22都。云峰街道区域为东乡的五都、六都、七都及四都部分。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云峰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动。先后属第二区、蕉川区、城区管辖。
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云峰街道区域仍属资忠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设云峰乡,属第二区,推行保甲制,镇、乡以下设保、甲。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5月:云峰属蕉川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0月:云峰改属城区。
吕军华拍摄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期,沿称云峰乡,保持了原有的行政区划。
1952年,增设社后区,辖云峰、长濂、大竹、螺岩、新民5乡。
1956年,螺岩乡及长濂乡的长濂、毛田、刘坞、岩里划入云峰乡。
1958年,改称曙光公社云峰生产大队。
1959年,又改称城关公社云峰管理区。
1961年,再次更名为云峰公社。
1983年,云峰公社复称云峰乡。
1988年,云峰乡升格为云峰镇。
1992年,全省实行“撤区、扩镇、并乡”的政策,马头乡并入云峰镇。
2012年4月,云峰镇撤镇改设云峰街道。
吕军华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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