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作出的“任市监处罚〔2025〕5号”“任市监处罚〔2025〕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任丘市金龙加油站和任丘市永信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度,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相关规定。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任丘市金龙加油站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加油机2台;
2.没收违法所得330932.13元;
3.处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331932.13元。
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任丘市永信加油站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加油机4台及笔记本电脑1台、信号收发天线1只、遥控器1只;
2.没收违法所得349239.45元;
3.处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350239.45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