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1月21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叠加传输影响,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024年11月21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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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公众加强防护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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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驶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动车。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可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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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污染减排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邯郸市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严格依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来源:邯郸新闻网
■版式:田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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