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
各地各校要对标对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琼教安〔2024〕90号)部署,重点突出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食品库、体育场馆、大礼堂、锅炉房、配电室、校舍及校内自建房、燃气使用、校内低洼地段、下沉式建筑等重点部位、重要领域,再深入开展一次“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确保落地见效。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一是加快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利用暑假“空档期”及开学季,打好集中整改“攻坚战”,确保10月底前圆满收官。二是加强门岗值班管理和校园巡逻力度,加强校园安防建设,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校园护学岗“四个100%”达标。三是开展一次区域防范欺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帮教人员强化法制教育,实行“一人一策”管理。四是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专题会商、研判秋季特别是开学前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特点,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排除交通安全隐患,严管校园周边道路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统筹协调抓好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是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有关职责,及时收集汇总校外托管机构及其托管学生、托管从业人员等情况,通报给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托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引导学生监护人选择规范、安全的校外托管机构。五是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督促有食宿条件的学校加强家校联系,积极引导学生入住校内,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住尽住”。
各地各校要组织上好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根据学校特点和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能力,在开学后充分利用班会、橱窗、校园广播、微信网络、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师生深入开展防火、防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控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欺凌暴力、防网络电信诈骗、防实习实训伤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学生“知危险、会避险”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在农村,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建立台账,专人跟踪负责,落实好党委政府和镇村、教育部门和学校双线责任制,特别是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劝返。开学初,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联合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有针对性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尽快做好心理调适,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生活;要深入开展学生身心健康风险筛查、干预和服务,每年面向中小学生和教师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完善“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健全筛查预警机制;要协调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把家长会开到村委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灵活多样的方式宣讲未成年人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秋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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