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赵薇被强制执行8488元#登上网络热搜。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赵薇、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祥源文旅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8488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外,上述两公司还被强制执行5689元。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彭胜凯,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由赵薇、孙丹分别持股95%、5%。
2016年末,赵薇夫妇控股的龙薇传媒拟以30.6亿元控股万家文化(现名“祥源文旅”),此后变更为完全终止股权转让。
2018年4月,证监会发布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对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上市公司实控人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天眼查等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宁可坚 校审 谭录岗
监制 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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