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兴县城乡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规定,经海兴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批准,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海兴县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海兴县城乡集中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为3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开发区代表。另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通过消费者组织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开发区代表由县发改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四、报名条件及方法
消费者参加人员应具有海兴户籍,年满18周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按时参加会议并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凡符合条件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24年11月14日前到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股报名。
报名地点: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4楼405室
联系电话:0317—6621223
13931791967
联 系 人: 张薇
附件:城乡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报名表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海兴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