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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发布公办小学办理转学指引!一起来看看。
12月25日,荔湾区教育局发布了《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办理转学指引》。(详情可见: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办理转学指引)
原文内容如下:
1.户籍在荔湾区,居住在荔湾区,符合“人户一致”条件。
1.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见附件1);
3.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在我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祖辈房产的须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
4.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
5.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仅限于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
6.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须按照《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见附件2)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的要求提供。
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根据2024-2025学年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历,2024年秋季学期于2025年1月17日结束,2025年春季学期于2025年2月13日开学)。
四、办理转学的流程
1.家长在上述规定时间直接把申请材料交给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3);
2.学校审核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录取结果由学校在开学前通知家长;
3.已在本区就读公办小学实际居住地与现就读公办学校及申请转入学校距离在三公里范围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本区公办小学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接收材料,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材料,具体可咨询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4):
1.《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或《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
2.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3.房产证原件照片,或租赁合同和备案登记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4.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
5.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仅限于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原件照片,JPG图片格式。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邮箱(见附件4)。
1.《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或《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纸质一式一份;
2.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由原在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原件一式一份;
5.由原在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仅限于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提供),原件一式一份。以上材料邮寄快递或自行投递至实际居住地对应服务地段学校(见附件4)。
附件:
1.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转学登记表
2.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政策性照顾学生转学登记表
3.2024年荔湾区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服务地段划分4.2024学年寒假荔湾区公办小学办理转学信息一览表
作者:小曾老师-私家探校
探校微信:dengzhongmou
注:私家探校分析。如有变化,以学校为准。政策以相关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