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瑞丽,十里洋场,车水马龙。电动自行车因其灵活、便捷、绿色的特点深受群众喜爱,是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选择,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骑行时可以健身,累了就切换到电动模式,小巧玲珑,非常方便,但安全和质量问题是我们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瑞丽市某电动车销售企业,走访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时,与前来购车的群众拉起家常来。
今年来,瑞丽市纪委监委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群众关心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正是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重点。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整合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由1名常委牵头推进整治工作。通过到职能部门监督、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走访、与群众互动等方式,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把整治工作与省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深度融合、一体推进、落到实处,坚决把好电动自行车进入千家万户的最后一关,让群众买得放心,用着安心。
4月以来,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执法检查,聚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经营场所,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4人次,开展检查318次,对全市1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生产单位和8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实现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先后与相关经营主体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承诺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共183份。加强宣传与引导,先后张贴《告知书》及宣传画412张,通过网络媒体推送《致全市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和维修单位的告知书》《瑞丽市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等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内容,提高企业诚信经营和群众安全消费意识。
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件2起,向相关商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罚款2.42万元,封存涉嫌非法改装的35辆待销售电动自行车并作强制退市处理。同时,责令21家销售商立行立改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不严、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责令1家销售商立行立改实际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的问题。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督促交警部门加强道路查缉,坚决打击查处违规改装、驾驶电动自行车问题,形成震慑。4月以来,该市交警部门共开展675次路面查缉工作,累计处罚973辆违规违法电动车,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压实行管部门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加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 / 李恒国
来源 / 瑞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