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但部分小微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房东为追逐经济效益,对进驻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把关不严,未依法统一协调、管理;部分进驻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不善,致使员工未能得到安全生产保障。
案例1
2022年4月1日,民众街道某工业园内某五金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亡人事故,该工业园区出租方未依法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未定期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检查。该事故企业为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2024年6月11日,民众街道某小型工业园区内一制造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亡人事故,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落实民众街道小微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出租企业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园区分租、一厂多租、厂中厂等自发形成的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10月9日,民众街道印发《民众街道小微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各小微工业园区(分租式厂房)通过整合园区管理资源,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优势,督促各分租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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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
民众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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