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摩托交通违法行为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今天发布公告

教育   2024-11-12 17:10   安徽  

关于开展全县二轮摩托车(含电摩)专项整治公告


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深入整治秋季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二轮摩托车(含电摩)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无牌无证行驶;

(二)逾期未年检;

(三)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非法改装(如改装排气管等);

(六)飙车,大排量摩托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四、重要事项
(一)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违法行为,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通过“旌德交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曝光。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致全县摩托车(电摩)驾驶人的一封信


县摩托车(电摩)驾驶人朋友,你们好:

    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交通出行者的共同心愿。摩托车(电摩)以其快速、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违法骑行导致涉及摩托车(电摩)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同时摩托车的自身防护属性较低,导致涉摩托车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较大,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摩)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倡议:

一、上牌照、持驾证。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需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电动摩托车(黄牌)持D、E照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持D、E、F照驾驶。

二、买保险。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险种。一旦发生意外,保险能给当事人提供经济支持、分担投保人的风险。

三、戴头盔。头盔对于两轮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作用,可使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四、靠右行。摩托车(电摩)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随意穿插。

五、严禁安装遮阳蓬遮阳蓬安装后车体面积增大、增加了视线盲区、加大车辆的风阻、转弯的灵活性变差、行车平衡受到影响等危害,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驾驶人不利于及时避险,容易造成伤害,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危害。

六、不超员。超员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遇紧急情况时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轻便摩托车(蓝牌)不可搭载乘客。年满18周岁,考取驾驶证后可以驾驶摩托车,摩托车(黄牌)可搭载12周岁以上乘客1人,严禁超员搭乘。

七、不酒后驾驶。人在饮酒后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进而导致运动机能低下、操作动作迟缓等问题,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八、不“飙车炸街”。“炸街车”往往伴随着超速飙车,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车辆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马达轰鸣声能达到大约100分贝以上,不仅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出行、居民的正常生活,还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同时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配合旌德交管大队交通整治、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

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条微信开头和结尾图片为广告】

旌德局外人
关注旌德局外人公众号,感受旌德乡土大小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