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节选
报名时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30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考区: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杭州、西安、哈尔滨、长春等9个城市各设一个分考点
一、数量及对象
2025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200名(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
选调对象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调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三)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底。
(四)大学本科生为200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并满服役年限的,相应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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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一律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3年,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时,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2025年选拔的选调生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试占70%、考察占30%),根据考核结果选拔150名选调生到省直机关工作、450名选调生到市州直机关工作。同时,县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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