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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全市公安机关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5名,其中,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20名,滨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名,惠民县公安局20名,阳信县公安局30名,博兴县公安局30名。具体职位、招录计划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xls。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年龄、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警务辅助人员身份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考察的,不得报考。
我省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职位。
三、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1月22日下午17:3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通过本人微信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滨州微警务”-“微警务”-“警务辅助人员招录”-“2024年第四季度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名。通过本人微信注册仅限本人报名,不得为他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1月23日下午17: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点击“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根据反馈情况修改报名申请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3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未明确时限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均应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取得。
四、体能测评
五、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办法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七、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八、人员递补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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