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5年1月1日起酒泉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迎来重要调整

时事   2024-12-21 11:01   甘肃  



     调整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职工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5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700元/次。



  调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个人自付费用后,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不同比例支付。其中: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8%;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6%;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4%。



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调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给予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12万元以上到22万元的部分,按照90%补助;超过22万元的部分按照95%补助。



调整职工乙类药品、项目支付标准


将职工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来源丨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监制|杨岩泉
审核|王   刚
编辑|石海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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