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剑阁法院鹤龄法庭携卷下乡,将审判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让两位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的亲姊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再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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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梁某秀与被告梁某翠本是一母同胞的亲姊妹,一直以来二人因家庭琐事,积怨颇深,矛盾由来已久。2022年12月的一天,被告梁某翠去到名为“顶梁岩”的地方,想要钻井取水,原告梁某秀发现后,认为“顶梁岩”属于自己家的土地范围,便不让被告梁某翠钻井,二人争执之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梁某秀受伤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及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多次均未成功,于是原告梁某秀起诉到剑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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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柳仔细审阅卷宗,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发现二人之间矛盾较大,各有委屈和埋怨。考虑到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且此类案件涉及亲情伦常,承办法官决定到村开展巡回审判,借此机会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原被告亲属以及部分群众旁听庭审。
随着庭审的深入,梁氏姊妹将多年的恩怨尽数道出,双方互不相让,各说各理。经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法论理,阐明案件情况,以及二人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姊妹二人态度有所缓和。经过法官多轮调解,从情、理、法各方面释明,两姊妹缓缓打开了心结,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当场兑现了赔偿款2700元。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杨柳法官向在场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也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进行了讲解,呼吁大家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共同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
来源|剑阁法院
编辑|徐嘉潞
编审|母安宏 监制|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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