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日照海关查获一批实际为禁止进口 固体废物的旧照相机 3156台。
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旧照相机与其他申报货物混装于纸箱中,由废旧报纸包覆,产品规格杂乱,无包装,部分结构残缺、表面沾有污渍和锈蚀,部分相机含有废旧电池,电池仓存在腐蚀。
经鉴定,该批旧照相机部分已丧失原有利用价值,不能正常销售使用,不属于可按照原有用途继续使用的物品,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该批旧相机已按规定退运出境。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退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