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43线宁陵境公路改建工程调整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1150号)转发给你县,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43线宁陵境公路改建工程调整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1150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