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王祥奎,男,1975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7号26栋1单元2803室,公民身份证号:42050019750119****。
执行标的:250036.9元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