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院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结合苏家院镇人民政府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阳区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注:
1、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2、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经当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除保洁岗位外,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村级协管类岗位3名,劳务信息员1名;镇机关公益岗位3名,保洁员1名。
(二)工作职责:
从事村级道路交通,治安巡防,镇机关文件收发、文印业务、卫生保洁工作,协助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五、福利待遇
村级协管类岗位、劳务信息员薪资待遇为1920元/月;镇机关公益岗位薪资待遇为2500元/月;保洁员薪资待遇为1920元/月。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机关工会会员福利;试用期为1个月;不提供食宿。
六、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
3、报名所需材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考生在报名前自行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拍照或扫描为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1张(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和第6、7页);
(5)其他个人材料(如:残疾证、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
4、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装入文件夹,命名为“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1159281309@qq.com),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联系电话:0870-2866299;15987016069。
(二)资格审核。由苏家院镇人民政府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由苏家院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面试,按综合情况择优进行公示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每半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一律不予以续聘。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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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院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