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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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许立勋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相关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县人民,逆势奋进、迎难拼搏,保持了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创造了稳中有进的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工作要求,锚定“崛起赶超”战略定位,坚持“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讲求效益、奋勇争先”工作导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泾县篇章而努力奋斗!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泾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泾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泾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泾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泾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泾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泾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泾县2025年财政预算。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斌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詹善清同志委托所作的《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泾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谢振同志所作的《泾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5日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明军同志所作的《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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