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广信君达党委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立法建言座谈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学术   2024-11-05 18:59   广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的专业提供者,是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程的重要力量。



2024年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工作,并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党委迅速响应,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党委委员,管理合伙人,本所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在商协会有任职的律师,本所各专业部门及研究中心等代表以及部分分所负责人,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建言座谈会。会议由合伙人龚雪律师主持。




党委书记、主任邓传远律师在座谈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支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广信君达党委组织召开立法建言座谈会,是律师参与建言献策、贡献专业力量的宝贵机会,期待通过此次会议,能汇集律师们的智慧。期待该法立法大胆创新,重在“促进”,细化关键促进政策,强化公平竞争和市场准入,加大投融资与科技创新支持。同时,加强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解决异地执法等问题,强化法律责任监督,确保权利得到保障。


合伙人会议联席主任苏东海律师详细介绍了草案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思路、核心内容与亮点。他表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肯定民营经济组织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指出该部法律的制定,将对确立我国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至关重要。草案明确根据宪法制定,旨在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保护产权平等,积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目前,民营经济尚面临诸多挑战,需法律明确产权保护、平等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保护等。其中,建立及完善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发展的工作协作机制,解决民营企业缺乏专门机构对接、跨区域执法程序审查问题等也是立法重要内容。同时介绍了草案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点,对增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透明度的要求以及加强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各项待遇等内容。


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围绕草案展开了热烈讨论,从法律立法、实务等多角度出发,探讨草案中关于产权保护、融资支持、营商环境优化等条文的细化与完善,提出了多项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高级合伙人江波律师表示,应注意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提出草案应明确民营主体的地位,处理好与现有法律体系的关系。应更多关注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其发展阶段予以特别的保护和支持。建议增加关于财富传承和教育内容,有利于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他还认为科技创新激励措施应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能降低运营风险,鼓励民营企业大力投入科技创新。


高级合伙人陈维崧律师表示,建议完善草案中部分表述,强调对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针对草案中的征地政策,他认为应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妥善解决赔偿争议问题。对于办案异地执法内容,建议明确国家机关间协商的条文,让争议发生时能快速处理。


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孙俊杰律师结合自己在商会的任职经历,指出商协会在支持民营企业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他建议,鼓励民营经济主体积极加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通过行业自律和商会活动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激励各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


合伙人黄恒律师提议在草案中加入诚实信用原则,以防止政策变动带来的不公;建议具体化国家支持政策,如列举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明确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参与行为的列举,如定向邀标;建议将保险机构纳入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具体列举金融机构违反贷款合同等情形。提出加入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的不良影响。建议加入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


合伙人单金超律师强调,信用惩戒机制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确保公平和合理。针对信用惩戒内容,他建议强调依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防止信用惩戒措施不当使用或滥用。建议明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处理,以及对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的处罚规定,清楚界定责任和处理方式。


合伙人龚雪律师强调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以及创新创业精神对企业成功的重要性。她建议草案中增加鼓励创新创业的内容,以激发市场活力。还提议在草案中明确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和科技等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执行,严查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


合伙人徐颖佳律师建议加入建立员工持股机制的内容,能促进员工与企业共成长,增强其积极性与忠诚度。草案有条文提到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但未具体说明处罚措施,指出需明确具体处罚措施,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开,以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陈明圣律师提议增加对政府招投标和采购透明度的评估,确保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建议明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用实际行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为相关部门。提出加强保护措施,明确审计结果的法律效力。建议建立拖欠账款的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在草案中增加税收征管和优惠政策,以更好地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会议总结时,苏东海律师对与会律师的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并强调了广信君达在推动法治建设、服务民营经济中的责任与担当,提出组织工作小组落实意见征集,将大家的意见进一步整理,同时,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早日出台,以新的动力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会后,在苏东海律师召集下,工作小组连续召开多次修改工作会议,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促进发展与引导规范,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最终整理了20条修改建议,经事务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广信君达党委和事务所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团结带领党员、律师献法治之策,为营商环境的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履行广州律师社会责任。广信君达也将始终站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沿,持续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服务,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服务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党委书记、主任、高级合伙人邓传远,名誉主任、创始合伙人王晓华,合伙人会议联席主任、高级合伙人苏东海,高级合伙人江波、陈维崧,广州市番禺区政协常委、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孙俊杰,广州市荔湾区政协常委、合伙人单金超,清远市清城区政协委员、合伙人黄浩锋,合伙人黄恒、龚雪、徐颖佳,专职律师陈明圣以及广信君达上海分所负责人汪旭东,东莞分所负责人谭舟杨,梅州分所专职律师曾繁华,党委办公室主任林一骏,党委办公室秘书李昶达、植炜敏等参加相关的座谈活动。








整理/校对 | 党委办

排版 | 李昶达

核稿 | 林一骏

审定 | 邓传远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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