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微信账号里
包含了很多个人信息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
就对个人微信账号
打起了歪主意
近日
江西赣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通过贩卖个人微信账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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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警方工作中获悉
网民邹某
在网上通过贩卖
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非法获利
随即迅速展开调查
并立即组织警力
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
犯罪嫌疑人邹某从网上购买
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
再将微信账号转售给他人
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获利共计1万余元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邹某
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邹某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微信账号不仅绑定了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还以微信头像、朋友圈、微信运动等形式记载了自然人的个人特征、社会关系、行踪信息等,这些信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还需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提高安全意识
不轻易将个人信息
提供给无关人员
同时也告诫不法分子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是违法犯罪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