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4〕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崇信县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化教师配备结构,计划公开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为崇信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7名,其中:高中语文、数学教师各2名,高中物理、化学、历史教师各1名。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与甘肃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五)毕业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8:30-18:00在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8:30-18:00在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2024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10日在崇信县教科局205办公室现场报名(崇信县西街152号)。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必须由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包含所学专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
(4)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6)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奖励证明、自荐材料以及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
(7)就业协议书。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由县教科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集中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面试地点崇信县第一中学。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情况。面试备课和讲课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考察。2025年7月31日前,拟招聘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县人社局报到,由县人社局负责开展考察工作。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等,同时审查考察人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及人事档案。考察完成后形成“合格”或“不合格”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按照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局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备案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36102326 县教科局0933612417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 09336124623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崇信县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