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告:
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石家庄市区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涉及64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面积范围、租金及物业费标准、小区坐落等情况如下: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受理对象为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2024年9月10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
特别提醒
来源/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编辑/杜璐宁
校对/张亚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