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被查就是一个笑话,且狠狠地打了云南省委的脸

文摘   2024-11-20 10:03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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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4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长、副州长杨坤投案自首。


表面看来,在云南这片反腐高发区,又一位厅级干部落马似乎并不令人意外。


然而,若深入梳理这起案件的时间线索,杨坤案件的背后实质上暴露出云南省委在干部监管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还有的人认为这就是在打云南jw的脸,为什么会这么说呢?接下来聊聊你就明白。



杨坤,1971年出生,其职业生涯始于文山州基层公安系统。在文山州26年的任职期间,他从一名普通民警逐步晋升至文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担任正处级职务。2020年,杨坤调任云南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杨坤,男,汉族,1972年5月生,云南马关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大理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4年11月,杨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上半年,大理州公安系统曾因邓利勇涉黑案件出现重大危机。


时任公安局长李彪、5名副局长以及10余名支队、大队级领导同时被查处,涉案基层警员数量庞大,造成大理州公安系统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


在此背景下,2021年,组织紧急从省厅调派杨坤赴大理州,先后担任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随后升任副州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并出任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完成了从正处级到副厅级的跨越。


然而,事态出现戏剧性转折。2024年10月,杨坤进入州委常委提名人选,并于10月24日至31日进行公示。


令人意外的是,公示期满后半月,不仅未见任命通知,反而传出其主动投案的消息。


杨坤,你咋不按照领导的意思走呢,你这不是狠狠地打了提拔领导的脸吗?


这一发展不仅令组织的用人规划落空,更凸显出干部监察体系中的漏洞。



根据云南省干部任命程序,作为副厅级省管干部的州委常委人选,需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提出任职建议,经省委五人小组(书记、省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初步研究,最终提交省委常委会表决。这意味着杨坤的提名是经由云南省最高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的。


从时间节点来看,由于公示环节一般较常委会决议晚数日,可以推断杨坤的任职议题约在2024年10月20日前后已经完成审议。按照干部任命保密规定,知情范围仅限于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23日,十一届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9次会议,审议第八轮巡视情况报告,其中包括对大理州的巡视结果。次日(10月24日),云南省委即发布了杨坤拟任职的公示通知。


然而,在公示期间,有关杨坤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已上报至省委主要领导。


面对已发布的任职公示与新发现的违纪线索,省委一度陷入两难境地。在此情况下,当务之急是查清事实真相,择机公布调查决定。



然而,公示期结束后的反常沉默引起了杨坤的警觉。2024年11月14日,他选择主动投案,这一行为不仅打乱了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也使得这起干部任用风波提前进入公众视野。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省委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环节的把关是否存在疏漏,相关责任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现行的干部提拔任用制度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廉政审查、个人档案核查等环节,是否存在需要补强之处?


最后,从全国范围来看,类似的干部任用风险是否具有普遍性?这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出了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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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老陈
深谙体制内生存之道;专注分享体制内人情世故、写作素材等,助力个人体制内职场的成长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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