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
1.覆盖人群:市域内参保的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一般脱贫户和防贫检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市域内:经基层首诊转诊参保的低保户、特困户。
2.住院流程: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政策覆盖人群,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边缘易制贫户和突发困难户相关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和救助对象身份,与患者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并将患者的社会保障卡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进行收存。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3.费用结算:患者出院,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三重保障报销后需个人支付的费用。确有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可后,与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4.不享受政策的情形: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如车祸、打架斗殴等;应当由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不予支付的,如美容、健美、矫形手术等;接受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如上门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情形入院的。
大病专项救治
1.覆盖人群:市域内就诊的脱贫地区人口和非脱贫地区防贫监测对象中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
2.救治病种:食管癌、肺癌、胃癌、肝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
辛集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