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14时06分,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尧山路开展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疑似饮酒,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庄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100ml,此次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人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4年11月13日15时50分,范某某驾驶牌号为晋L*6**B小型汽车行至国道241线客运站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被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范某某实施的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2024年11月11日8时51分,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晋L*3*3*的大型汽车行至国道241线后交村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被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张某某实施的超载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2024年11月09日21时22分,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尧天街开展酒驾查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L9*7*1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浑身酒气,疑似饮酒,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此次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4年11月11日8时40分,董某某驾驶牌号为晋L62*B*的大型汽车行至国道241线后交村路段,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的违法行为,被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董某某实施的超载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