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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编辑万小妹儿:404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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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公交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严查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
定期通过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
对查处的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警示曝光。
目前,交巡警通过各类媒体曝光的18起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中,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妨碍安全驾驶、违规变更车道等5类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今天我们进行集中曝光,希望引起广大公交车驾驶人重视,并引以为戒。
闯红灯
市民举报渝F29***公交车在百安大道与安康路交叉路口,不顾行车安全闯红灯行驶。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谭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网友举报渝A171***公交车在天龙路一红绿灯路口处,占用右转弯车道向左转弯行驶,扰乱车辆通行秩序。交巡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陈某某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未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观音岩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渝A171***公交车在沙龙路直接将车停在机动车道上下乘客。交巡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何某某未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妨碍安全驾驶
网友举报渝D72***公交车行驶至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路段时,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将脚放至驾驶台上,影响行车安全。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周某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机动车行驶
网友举报渝F39***公交车在万川大道安居路路口不顾及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直接向左连续变更两条车道穿插行驶,导致原本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紧急刹车进行避让,险些酿成事故。交巡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接下来,交巡警将持续针对公交行业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紧盯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违法,切实深化源头监管、隐患排查治理、路面巡查、宣传引导等四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公交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同时也专门设立了公交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对公交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58243000 举报邮箱:2729396838@QQ.COM 举报平台:“万州交巡警”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平台
举报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关于公交车的以下违法行为: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逆行的; 3.违法掉头的; 4.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的; 5.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行经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9.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
举报要求
举报平台接受实名提供的违法线索或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原始资料,视频、图片能清晰反映的机动车特征、交通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违法车辆所在地理位置环境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线索、违法行为应当自发生之时不超过48小时,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审核处理。对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违法视频、图片的拍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使用手持设备拍摄以及实施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支持上传行车记录仪等车载视频摄录设备所拍摄的违法视频。
连日来,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公交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严查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
定期通过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
对查处的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警示曝光。
闯红灯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未按规定进站上下乘客
妨碍安全驾驶
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机动车行驶
举报平台接受实名提供的违法线索或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等原始资料,视频、图片能清晰反映的机动车特征、交通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违法车辆所在地理位置环境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线索、违法行为应当自发生之时不超过48小时,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审核处理。对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违法视频、图片的拍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举报人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使用手持设备拍摄以及实施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支持上传行车记录仪等车载视频摄录设备所拍摄的违法视频。
来源|万州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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