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区市两级院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应勇检察长、王君正书记在西藏检察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全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进行部署安排。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踏踏实实的工作成效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好应勇检察长和王君正书记在西藏检察机关调研时的讲话要求,把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和王君正书记在西藏检察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四次对口支援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自觉扛起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雪域高原的检察实践。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十个必须”作为根本遵循,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助力筑牢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支撑和服务西藏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更加自觉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西藏检察工作的特殊责任,切实扛起拱卫祖国西南边陲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民生考卷”,聚焦国家在藏实施的重大战略工程,高原特色产业、乡村全面振兴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努力提供高质效检察服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认真贯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相关领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推动筑牢国家生态高地保护司法屏障。探索深化边境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边境地区安全和发展的违法犯罪,积极参与边境地区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强边护边司法保障”活动,以检察力量助力固边兴边强边。
会议强调,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更加注重“四大检察”全面综合一体履职,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精准办案、高效办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厚积司法公正。刑事检察要坚持正确的人权观,完善全流程监督机制,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全流程全环节监督。民事检察要持续聚焦民事检察“不专”“不会”“不力”等问题,依法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质量。行政检察要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公益性”“可诉性”指引,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检察侦查要着眼于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要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依法全面审视、公正办理。控告申诉检察要主动融入大局,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处理相关诉求。
会议要求,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要求,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原检察铁军。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西藏检察·雪莲花开”党建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坚持精准受援、系统受援、长期受援,坚持援受相宜,不断提升检察对口援藏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借助全国对口支援、检察一体化机制,系统抓好班子队伍、业务能力、检务保障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能、强作风,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止“灯下黑”,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