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提升村干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到村任职优秀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45名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严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 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扎根农村、服务群众意愿;
2.具有民和县户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4.统筹协调能力强,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善于解决农村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已经是村“两委”后备力量,积极参与村务工作,群众评价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行政村推荐,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7.聘用后服从分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受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危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恶意失信、煽动闹事、缠访闹访,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一张(含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民和县2024年公开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电子版填写)。
(三)报名地点:中共民和县委组织部(民和县川垣新区党政机关大楼4楼412室)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民政、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对人选进行资格联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干扰选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选聘方式、时间和地点
选聘方式为面试,由中共民和县委组织部、民和县纪委监委、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民和党建”“民和之声”公众号公示5天。拟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原则上选聘人员在户籍地本村任职,对无合适任职人选的行政村,结合实际对选聘人员合理分配。如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聘。
七、薪酬待遇
1.聘用为村级事务助理员的,试用期内按照每月338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2.工作优秀选任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按照村干部“1+4”报酬标准执行。同时,在村干部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3.在省市从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聘用事业人员时优先推荐。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满服务期个人辞职的,追回相关所得。
八、其他事宜
1.此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2.考生需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选聘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民和党建”“民和之声”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4.选聘环节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中共民和县委组织部0972-852209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文章来源|民和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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