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9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政务   2024-11-12 09:58   青海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10日至2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9组对青海省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考核巡查结束。

  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本省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

  举报电话:15011241016(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

QH2024KHXC@mem.gov.cn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A208号邮政信箱﹣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收,邮编:810000。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巡查组第9组

编辑|吕   欢
校对|赵元君
初审|马   超
审核|康世平
来源|青海消防综合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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