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严查此类违法行为,已有人被抓!
文摘
2024-12-19 18:07
浙江
为进一步加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保障公众健康、公共安全
有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12月21日起
临平区实行
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点此查看详情)
针对涉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
临平公安始终秉持高压严打态势
岁末年初
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也是有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12月18日
临平区公安分局
依法查处非法存放烟花爆竹仓库2处
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
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2000余件
近日,临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崇贤街道及海宁市某地有农居房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临平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会商研判,并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排查,该2处农居房虽然位置较为偏僻,但周边有不少居民生活,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一旦发生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深入侦查发现,该2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情况系同一团伙所为,其内部分工明确,有人负责从外地采购运送,有人负责在线下拉拢客人销售,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在网上兜售烟花爆竹。该团伙为避免被警方发现,特意将大量烟花爆竹藏匿于郊外农居房中,遇有人购买,再通过私家车送出,达成交易。经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祝某某、潘某某等人。12月18日凌晨,临平区公安分局调集精干警力,会同海宁市公安机关对两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地点开展打击收网行动,成功将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12箱,12000余件,捣毁了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络。面对大量事实证据,到案嫌疑人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嫌疑人潘某某交代,其想到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到了销售旺季,为牟取私利便伙同他人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家农居房里,再利用网络进行售卖。因潘某某等3人未取得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储存、销售危险物质,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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