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政策针对《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京商流通字〔2024〕8号)中补贴标准做了如下调整: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由原来的7000元提高到1.5万元,上述两类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6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其名下。已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新标准予以追加补贴,其他补贴条件不变。
实施时间为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0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如因申请材料有误,确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将不予补贴。
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自然人车主。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转让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本市的乘用车。
(3)申请人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手续。
本次补贴政策要求转让旧车并完成新车上牌手续后才可以申请补贴,以上操作均应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
旧车转让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变更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是的,置换的旧车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车主,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不含商用车。
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置换更新一辆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上。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
置换新购的新能源车不仅包含纯电动汽车,也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即车牌为绿色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旧车转让给其他个人或二手车经销商,转让给京内、京外的个人或二手车经销企业均可。
不能。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北京市汽车置换补贴,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不予受理申请另一项补贴。
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可通过“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网页PC端、“京通”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页面、“绿交车辆”小程序进行操作,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附件。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设置政策申报链接,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上传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3)上传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照片;
(4)上传转让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
(5)上传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以上摘自北京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