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天起,大足有这些大事发生!第一件事就让人很开心~

民生   2025-01-01 17:01   重庆  




时间过得可真快

一转眼就是2025年的第一天了

祝大家元旦节快乐!

崭新的1月,有哪些大事发生呢

赶紧来看看




1月1日 元旦节

今天是元旦节,2025年的第一个节假日,大家都是怎么度过的呢? 





1月5日 小寒

小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3个节气,冬季的第5个节气。小寒节气的特点就是寒冷,但是却还没有冷到极致。





1月7日 腊八节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腊八意味着拉开了过年的序幕。今年,你吃腊八粥吗?




1月20日 大寒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大寒是天气寒冷到极致的意思。




1月28日 除夕

除夕,为岁末的最后一天夜晚。除夕自古就有祭祖、守岁、团圆饭、贴年红、挂灯笼等习俗,流传,经久不息。




1月29日 春节

春节,是中国民间最隆重最富有特色的传统节日之一。2024年12月4日,巴拉圭亚松森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通过评审,决定将“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除了1月的节日节气之外,1月还有一波新规要开始执行,赶紧来看看!

全国新规


1月1日起,渐进式延迟退休正式启动

根据《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月1日起,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通知》明确,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政策,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1月1日起,电动车充电收费透明化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时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充电设施运营机构需普遍实施充电电量的独立计量机制,并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价格标示制度。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所使用的电费与提供的服务费必须清晰区分、分别标注。



1月1日起,加强反洗钱管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完善了洗钱犯罪上游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平衡反洗钱监管与合法权益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提高了反洗钱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1月1日起,加强会计师行业管理

《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行业务12个月处罚的;

注册会计师受到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

注册会计师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处罚的;

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罚的;

会计师事务所因违法执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逾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

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受到处罚的。



法定节假日增加两天:农历除夕和5月2日

2025年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将增加两天,即农历除夕和5月2日。这意味着春节放假天数将增至四天,劳动节放假天数将延长至两天,总放假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通过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将形成更长的假期。同时,政策也明确了假期调休的原则和具体安排,确保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不超过六天。



1月1日起,能源领域填补立法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能源领域一部起着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填补了立法空白。《能源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1月1日起,授予专业学位不一定要写学术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颁布的《学位法》从多个方面回应了社会关注和师生关切。

专业学位可以按专业实践的成果去进行答辩也可以按专业实践上的一些创新成果去答辩。把原来学位论文答辩单纯的一种类型划分为两种类型,对专业学位的要求和规制都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



1月1日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实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自2025年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确定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1月1日起,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实施

《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设立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通过12398电话、微信公众号、移动应用程序(APP)、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统一接收投诉事项。



1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延长至63岁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重点调整延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积极保障群众就业权益。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二是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明确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体检合格和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本文内容由生活妹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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