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淄博王某某、李某,均系未成年人

时事   2024-11-06 07:18   山东  

  

近日,

桓台县公安局索镇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报警,

称其经营的自助商店

几条名贵香烟被盗,

损失价值5600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王某某(桓台人)、李某(桓台人),均系未成年人。次日,二人在监护人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据嫌疑人交代, 当日凌晨,二人到自助商店购物,在选购商品时发现店内有一小仓库,出于好奇便进入仓库,发现里面放有未拆封的香烟,遂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目前,该二人已被桓台警方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
“未成年”非“法外之地”,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都需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导师,在家庭教育上,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义务,重视未成年人良好心态的培养和人格塑造;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各界都需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桓台

编辑:董秀

一审:葛珍珍

二审:朱丽瑜

三审:冯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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