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人注意!12月1日起,医保结算方式有变→
政务
2024-11-26 09:49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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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记者从郑州市医保局巩义分局获悉,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参保群众医保结算支付安全,全省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方式,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均须通过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开启强制验证规则,全省各地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必须使用以下三种规定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注意:其中方式2和方式3必须输入密码进行验证,否则河南省医保信息业务系统将不予通过,参保人无法进行医保结算(报销)。使用社保卡结算时,密码为原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非银行卡密码)。未领取社保卡或遗忘社保卡密码的参保人,请联系当地人社部门处理。新浪微博:巩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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