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10月30日晚上23时48分,祁阳市法院副院长莫文带队连夜将被执行人王某从道县带回该院执行局,随后告知王某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后果。因王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拘留被执行人,但因时间太晚不能到医院体检和去公安机关采集信息,执行干警遂在执行指挥中心轮流守候被执行人一整晚。
次日一早,本着人性化的执法原则,执行法官立即电话通知申请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协商,但协调未果。祁阳市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拘留十五日,送交拘留所执行。
来源:祁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