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振武与驻马店市源泰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驻马店市源泰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驻马店市源泰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南省泌阳县桐山乡高庄村委李庄411路南。
法定代表人:毛磊,该公司总经理。
未履行的执行标的:832000元。
如果案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并能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财产线索提供者给予2000元悬赏金。
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且法院执行到位的,享有赏金优先领取权。
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保密。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巴里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