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老黑山法庭开展涉农特色普法活动
政务
2024-11-29 14:19
黑龙江
近年来,东宁市法院以“建设平安乡村”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加强“三农”领域审判执行工作相关要求,聚焦解决辖区“三农”问题,精准对接农民群体、农业发展、乡村治理需求,打出安农、护农、惠农系列组合拳,为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近日,《人民法院报》对东宁市法院老黑山法庭开展涉农特色普法活动进行了报道。
东宁市老黑山镇位于东宁市西南50公里处,与吉林省接壤,属典型的农业乡镇,在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以生态资源优越、矿产资源富集、特色产业基础夯实著称,是东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阵地”之一。老黑山辖区既有经济发展较快、利益冲突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又有偏远落后的山野村居;既有厂矿企业,又有投资商户;既有社区居民,又有外来务工群体.......复杂多元的利益主体、迅猛发展的各色经济,使得农村矛盾冲突呈现多样化,不仅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也给法庭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做好司法宣传,播撒“无讼”种子,老黑山法庭立足主责主业,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涉农特色普法活动,深入群众中,让普法宣传更有“精度”。“法官,别人欠了我钱,没有签欠条怎么能要回来钱?”普法现场,农民们接二连三地问起与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考虑到农民农忙实际,老黑山法庭还将庭审现场搬到菌地、菌棚、菌包厂,搬到老百姓的地头炕头,提供“上门式”便民诉讼服务。对涉群体性案件,组织涉案人员共同到场,力争解决一案、化解一片、安定一方。通过开展涉农类普法讲座,帮助和指导菌农规范合同签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围绕高额彩礼、民间借贷、涉农产业融资等易发多发纠纷,以生动案例释法说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农资购买合同签订、损害赔偿等涉农热点、焦点等问题,帮助农民提升合同签定规范意识和证据保护等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老黑山法庭80%的案件采取现场办案和诉前和解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实现矛盾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打造出老黑山“无讼村屯新'枫'尚”品牌。
来 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 辑:黄永林
统 筹:刘 洋
责 编:陈博峰
编 审:訾立民、徐光昊
监 制:陈广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