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国家疾控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由健康报社制作的图,大家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