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臭肉事件”学校再被罚: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办法

时事   2024-11-08 15:33   四川  

综合 信用中国 澎湃新闻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此前因“臭肉事件”被罚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因学校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被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罚款500元,处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今年10月因提供变质肉

给学生食用被罚

今年10月,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关注。

当地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责令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通报显示,除了涉事校长被免职,该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点击下方卡片

关注四川日报官方微信

猜你还想看


造谣“女子喝醉在路边被强暴后自杀”,7人被罚
普京祝贺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
3人凌晨被持刀杀害,行凶者已被警方控制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四川日报视频号

编辑:陈雨萱
校对:袁玥
责编:张运骄
审核:任鸿


关注↓

四川日报
权威 速度 温度 态度 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11
 最新文章